根據新的建筑欄桿設計標準,建筑上的欄桿的結構設計應遵循以下規定:
1、樓梯扶手、看臺欄桿、陽臺欄桿和上人屋面等的欄桿活荷載標準值的取值應符合下列規定:
中、小學校欄桿頂部的水平荷載應按現行國家標準《中小學校設計規范》的規定取值,其他場所欄桿頂部的水平荷載、豎向荷載應按現行國家標準《建筑結構荷載規范》的規定取值;
荷載作用點位于欄桿頂端,水平荷載應分別考慮向外和向內兩種情況;
水平荷載與豎向荷載應分別考慮。
2、應對欄桿受水平集中力作用進行驗算,水平集中力宜取1. 5kN,水平集中力應作用于欄桿中的不利位置,且可與均布荷載不同時作用。
3、室外欄板應 考慮風荷載作用,風荷載應按現行國家標準《建筑結構荷載規范》的規定取值,結構設計時風荷載和活荷載的組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建筑結構荷載規范》的相關規定。
4、防護欄桿立柱頂部在設計荷載作用下的位移限值應取30mm,扶手撓度限值應為扶手長度的1/250,在風荷載作用下的玻璃欄板撓度限值應為玻璃板跨度的1/100。
5、應根據欄桿、欄板的結構形式和固定條件,選擇對應的結構分析模型進行相關構件的計算分析。當計算邊界條件復雜時,應按不利受力條件計算。
6、連接件 與主體的錨固承載力設計值應大于連接件本身的承載力設計值。
7、建筑防護欄桿與主體混凝土結構之間的連接宜采用預埋件。
8、建筑防護欄桿通過預埋件與混凝土結構連接時,應按受力預埋件進行設計,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》的相關規定。
9、建筑防護欄桿通過機械錨栓、 化學錨栓和植筋與混凝土結構連接時,每個立柱處的錨栓不應少于2個,錨栓的直徑不應小于8mm.錨板厚度不宜小于6mm,并應根據現行行業標準《混凝土結構后錨固技術規程》JGJ145的相關規定按照非結構構件連接進行設計。
10、建筑防護欄桿與鋼結構采用螺栓連接時,主體結構應在連接處預留螺栓孔。
11、窗的防護欄桿應與建筑主體結構牢固連接,不應只固定于窗體上。
12、建筑防護欄桿不應直接錨固在砌體結構上。
13、纖維增強復合材料防護欄桿的連接件應采用不銹鋼,鋼板厚度不應小于3mm。